省卫生计生委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03.12.2014  18:13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前,省卫生计生委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按照省政府要求,清单公布后,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置行政审批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从事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

2.从事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人员许可

3.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生育)技术许可

4.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许可

 5.设立血站许可

 6.床位在300张(中医2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疗机构许可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8.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9.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许可

10.国家目录内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

11.市际间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许可

12.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许可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 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

 2. 血站执业登记

 3. 一般血站设置分支机构和储血点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