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印发《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东北地区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黑土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巩固黄金玉米带的战略地位,5月16日,农业部印发了《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力争东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比2015年提高13.4个百分点,新增秸秆利用能力2700多万吨,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质量有所提升;培育专业从事秸秆收储运的经营主体1000个以上,年收储能力达到1000万吨以上,新增年秸秆利用量10万吨以上的龙头企业50个以上,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
《方案》提出,开展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能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农民节本增收、耕地质量提升,从而实现黑土资源的永续利用。在秸秆处理中,要按“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推动、试点先行”的原则,实现东北地区2020年秸秆利用的总体目标。
《方案》指出,要针对东北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和自然气候条件特点,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提高秸秆农用水平;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提高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水平;以产业提档升级为目标,提高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要编制省级方案,强化统筹推动;实施一批试点,强化示范带动;搭建创新平台,强化科技支撑;推介典型模式,强化培训推广;推出一批政策,强化发展动能。《方案》提出,农业部和东北三省一区农业主管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同时,东北三省一区和重点县市要及时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的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加强模式推介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东北秸秆处理行动的做法成效,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培肥地力和改良土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推进东北秸秆综合利用和黑土地保护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