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赣两省联合印发《安徽省和江西省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06.03.2015  12:00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民函〔2012〕400号)的精神,2015年,安徽省和江西省联合开展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为做好皖赣线第三轮联检工作,近日,两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和江西省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边界为目标,依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国务院批准的《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切实强化依法管界力度,维护两省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皖赣线联检工作由民政部全国勘界工作办公室部署和指导。两省成立皖赣线联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毗邻市、县(市、区)联检工作的具体实施,汇总联检资料,起草联检报告。

 

  《实施方案》规定了联检范围和工作内容。皖赣线西起皖赣鄂三省界线交会点,东止浙皖赣三省界线交会点,全长495公里,设置界桩9个,实地埋设界桩11个。涉及安徽省的安庆、池州、黄山3个设区市及宿松、望江、东至、祁门、休宁等5个县,江西省的九江、景德镇、上饶3个设区市及九江、湖口、彭泽、浮梁、鄱阳、婺源等6个县。联检工作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其附图、界桩成果表、界桩登记表,在实地逐段、逐点详细核对边界线走向及界桩等状况,对查出的问题,双方共同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