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锦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09.09.2015  10:47
    近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锦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锦政办发〔2015〕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范了锦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使今后能够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提供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管理办法》设立市、县(市、区)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发布预警信息统一通过锦州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市气象局)对外发布,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政府应急办)和气象局共同管理。
    《管理办法》还规定了预警信息发布权限、预警信息发布审批、预警信息解除审批、预警信息发布流程等内容。(作者:胡丹 张译文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宋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