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货物劳务税改革:在艰难中前行

07.09.2016  20:36

  印度现行流转税制非常复杂:邦内货物销售由各邦征收税率不统一的邦增值税(对汽油等燃油产品多数邦仍单独征收汽油销售税,而不征收增值税);邦际货物销售由中央立法征收中央销售税(实际委托由销售方所在邦征收,收入也归该邦政府);国内生产的货物销售(无论邦内还是邦际销售)由中央征收不规范的增值税型的中央消费税(进口货物不征国内税,而通过附加关税的方式替代征税);劳务提供由中央征收增值税型的劳务税等等。
  从印度现行的间接税可以看出,不仅税种多,而且税制复杂、不规范,存在重复征税,突出体现为三个不统一:对国内货物销售征税不统一;对国内货物和进口货物征税不统一;对货物和劳务征税不统一。如果再加上教育税等附加税和地方政府征收的货物入市税、娱乐税等其他间接税种,税制显得更为复杂。
  进程:在政治博弈中前行
  印度GST改革是2005年邦增值税改革的深化。当时印度由国大党执政,辛格任总理。印度中央财政部早在2007/08年度中央预算中就宣称拟在2010年4月1日实行GST改革,以代替现行复杂的间接税制。为此,2007年5月10日,由中央财政部和各邦财政部成立GST改革联合工作组,研究GST改革方案。2009年形成了比较一致的GST改革思路。
  由于印度邦内货物销售的征税权归邦级政府,而劳务提供则由中央政府统一征收服务税,因此印度要简并各项流转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GST,需要修订宪法,调整中央与邦政府的征税权。修改宪法的法律障碍和邦级政府的利益阻力,使2010年的GST改革计划流产。
  2011年3月,印度辛格政府以宪法第115次修正案的形式提交联邦下院审议,却因联邦下院被中途解散而夭折。
  2014年印度人民党执政,莫迪任总理。莫迪政府上台以后也将GST改革作为主要施政内容,并于2015年提出GST改革方案,2015年5月6日获执政党控制的议会下院通过;但在2015年反对党控制的议会上院秋季议会上,遭到以国大党为首的反对党的抵制而被搁置,使印政府原计划在2016年4月1日实施GST的计划落空。后经过多次的政治磋商和协调,宪法修正案2016年8月初再次提交联邦院审议,并于8月3日通过。由于联邦院对修正案内容有所修改,因此8月8日人民院又对修改内容进行确认并一致通过。
  内容:双轨GST
  现行GST改革方案沿袭了2009年的基本思路,主要实行所谓的“双轨GST”,即对邦内的货物和劳务提供,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分别征收中央货物劳务税(CGST)和邦货物劳务税(SGST)。对于邦际交易,则由中央征收综合货物劳务税 (IGST),即CGST和SGST的综合。开征双轨GST后,原由中央和邦政府征收的上述主要流转税原则上取消。
  GST由中央制定统一的法律范本,在此基础上由各邦制定邦GST的法律。6月14日,印度财政部已公布《货物劳务税法范本(草案)》征求意见。
  从中可以看出,印度的GST改革很不彻底,与规范、理想的GST相比仍相差甚远,但基于不能影响邦政府征税权这一政治前提,现行的改革方案是一种无奈的务实选择。
  展望:希望与困难并存
  从经济角度讲,印度的GST改革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改革虽然不彻底但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正因为如此,关于GST改革的宪法修正案在联邦院通过受到社会的广泛肯定。
  但GST改革的阻力主要来自党派的政治利益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博弈,因此GST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还取决于两道关口:
  一是宪法修正案能否最终顺利生效。从法律程序上看,修正案生效还需要由邦级议会多数通过并经总统批准。总统批准不会有问题,关键在于修正案能否得到31个邦级政府议会一半以上的支持。就目前看,8月12日,印度阿萨姆邦议会已通过宪法修正案,成为印度第一个同意实施GST改革的邦。之后截至8月24日已有比哈尔邦、恰尔肯德邦等共8个邦议会已通过表决。根据印度媒体报道称,印度目前31个邦级政府有14个为莫迪领导的执政党控制,而目前已通过的8个邦中,就已有3个由反对派控制的邦,因此政府希望在1个月内得到半数以上邦级议会通过的愿望估计能顺利实现,GST宪法修正案生效看来指日可待。
  二是GST委员会能否就GST法律文本达成共识。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在法律文本的制定过程中,GST委员会内部还会存在诸多争议,特别是税率的确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反对派之间尚存在较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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