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即日起可按听证价格交采暖费
昨日10时许,铁西区应昌街华发供热公司收费厅里只有一人在办理业务,收费标准未变。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薛雪摄
受调价影响收费高峰或延至11月左右
今年8月沈阳市物价部门正式启动调价程序,拟调整沈阳市居民供热价格。
近期,沈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拟定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居民供热价格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收费。听证会将于10月22日举行。
2015-2016年供暖期已渐渐临近,由于目前供热价格尚未最终确定,导致部分热用户目前对交纳采暖费采取观望态度。
沈阳市供热部门根据调价流程推算,今冬采暖费收费的高峰期将相应后延,可能会在11月左右。
价格听证后多退少补多交部分可转至下一年
为了应对迟来的采暖费收费高峰,避免因交费用户扎堆出现排长队情况,10月10日,沈阳市供热办组织召开供热企业座谈会,针对当前情况进行了座谈。
沈阳市供热办最终决定,对近期交纳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按照沈阳市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第1、2号文件即将共议的供热调价听证方案中暂定的居民供热价格26元/平方米收取,不报销的用户按23.3元/平方米收取。
待物价部门最终价格确定之后,连同已经交费的用户,如果最终价格低于26元/平方米和23.3元/平方米,供热单位将给用户退费;若高于26元/平方米和23.3元/平方米,则由用户补齐费用。用户也可与供热公司商定将多交的采暖费转到下一年,需要更换发票的用户,可到供热单位更换发票。
15日前办停供未交费用户延至12月10日关栓
为方便对热用户的收费等服务工作,沈阳市供热系统将采取多项措施。
对此次拟调价方案中不涉及的公建部分采暖费按现行价格执行;办理停供的用户应于10月15日之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手续;对未交费用户关栓时间,也应考虑价格调整的因素相应后延到12月10日左右;职工所在单位应延长采暖费报销的时间;供热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采暖费收取的服务质量,采取增加收费服务窗口和人员,单独设立更换发票服务窗口,延长每日的收费时间,避免出现排长队情况。
此外,已开通手机交费的供热单位要引导热用户利用智能方式交费。
对困难群体的补贴政策不受调价的影响
沈阳市供热办表示,这次调价不会影响困难群体的补贴政策。
今年采暖费收费工作虽有所延后,或出现正常供暖和收费并行的状况,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公司将在本着为市民服务、让市民满意的态度,组织和做好收费工作的同时,做好供热冷、热运行等工作,确保11月1日全市100%开栓供暖,让广大百姓温暖过冬。
记者调查
多家供暖公司称未接到通知仍在按原来价格收采暖费
沈阳市供热办发布消息,从昨日起可按听证方案暂定的居民供热价格26元/平方米和不报销用户23.3元/平方米标准收采暖费,待物价部门最终确定价格后,连同已交费的用户实行多退少补。
不过,昨日本报记者走访多家供暖公司收费大厅,绝大部分公司仍按调价前价格进行收费,大多未接到降价收费通知。
昨日10时许,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的华发供暖公司收费厅内只有一名市民在办理缴费,他表示没听说可以按照降价2元的标准缴费。而该收费厅也仍按照去年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暂时没有接到明确通知,不会改变收费标准。”一位工作人员说。
随后,本报记者又与多家供暖公司取得联系,收费标准多未改变。祥云热力供暖公司工作人员称,“要等听证会后,物价局出台新的供暖费用之后收取,不会提前降价收取”。惠天热电称,“没接到通知,以接到物价局通知为准”。皇姑热电表示,“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按照原来价格收取”。
惠涌供热沈河收费大厅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接到调价通知,暂时还按未降价的价格收费,缴费系统价格也没改,但是建议用户最好还是等22号以后再来交费,省得再跑第二遍。”
和平区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仍按原有标准缴费,听证会结束后如果价格下调,不报销的多出部分可直接算到明年的供暖费里。
网友发来的一张图片显示,沈阳亿顺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已贴出通知暂停收费,通知显示,“尊敬的各位业主:因为今年的采暖费价格会在本月22日听证会之后才能正式确定下来,所以请大家于22日之后再来交费,收费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此给大家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本报记者随后登录沈阳市供热办供热行业便民缴费平台,其页面显示的供暖单价也仍然为28元和25.3元,收费标准仍未改变。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薛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