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发通知:担任党内职务人员互称“同志”

08.01.2015  09:46

  1月7日,有网友爆料称,日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之间称呼的通知》,强调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之间一律不准使用“老板”、“老大”等庸俗称呼,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互称“同志”。对此,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回应确有其事。

  通知:

  担任党内职务人员互称“同志”

  这份通知是2014年12月26日下发的,通知的落款是厅机关党委和厅办公室。

  通知的内容是:为规范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之间的称呼,树立厅直机关良好形象,特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首先,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互称“同志”。其他人员之间可使用“姓名”、“名字”、“姓+职务”、“姓名+职务”或“名字+职务”等互称。其次,禁止使用“老大”、“老板”等庸俗称呼,也不得使用“哥”、“弟”、“姐”、“妹”、“叔”、“姨”等亲属间的称呼。

  回应:

  只针对省住建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

  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确实是该厅下发的一个内部文件,只针对省住建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该通知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称呼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的,目前已经开始执行了。

  事实上,早在196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就发出《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后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互称同志。至此,同志这一称呼已不单单只是一个称呼,而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克服和抵制旧社会腐朽习气和官僚主义作风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