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 我省1190名干部被处理、通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2016年以来,全省1190名干部因不作为等被处理、通报。
“抚顺市对企业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无明确整改措施”“丹东市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主动、不积极”“面对法院判决书不但不执行,营口市鲅鱼圈区某局副局长还放言‘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不应该过问此事’。”辽宁省近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会议,辽宁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历数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以来,辽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不作为问题,全省1190名干部因不作为等被处理、通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清除乱作为的痛点,向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开刀,先后在派出所和消防、电力、建设工程、物价等多个领域,开展了乱检查、乱执法、乱收费等现象的专项整治。
辽宁还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2016年底,通过《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直至开除。
相关新闻
对报复企业、工作敷衍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问责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辽宁去年7月开始实施七批次专项整治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截至去年底,92件典型案例,已妥善解决73件,其余项目正在办理中。针对久拖不决、进展困难的案例,派督查组现场督办。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报复企业、工作敷衍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移交有关部门问责。
去年,省软环境办对市、县(市、区)的55个行政审批大厅和窗口服务单位明察暗访,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对全省1044户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建议,多方收集、梳理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在投资、审批、营商及政务服务等多领域开展了七批次专项整治行动。
省软环境办将按时间节点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和“回头看”。对去年专项整治中未解决的典型案例,要求已经制订方案的,严格按照方案推进落实,未制订方案的责任单位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针对久拖不决、进展困难的案例,派督查组现场督办。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报复企业、工作敷衍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移交有关部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