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开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

05.12.2014  12:06



为庆祝《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颁布施行,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12月2日,盘山县水土保持局在新县城城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全面启动了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手册、宣传单等资料5000余份,在主要街道进行文艺演出,设立彩虹门、展板、悬挂横幅,以有奖答卷形式发放纸抽盒、纸杯等宣传品。新闻媒体对此次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这次宣传在群众当中引起强烈的反响,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落实创造了良好条件。盘山县还将在《条例》宣传月期间,面向发改、国土、农经、政府等多部门宣传,唤起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提高各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