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通过“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

09.11.2015  08:44



11月3日,由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景才主持,省水利厅、丹东市水务局和丹东市发改委等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对宽甸县的“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进行了验收。

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了宽甸县的电源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宽甸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自验报告》,查阅了验收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宽甸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水利部颁发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符合《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同意宽甸电气化县验收。

经过五年的努力,宽甸县电气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完成新建改造农村水电站14座,新增装机容量8740千瓦,新增发电量2819万千瓦时,完成投资1.42亿元。宽甸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管理规范,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基本达到了规划水平,电气化建设各项目标值基本达到《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