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刑警联手毒贩3年造毒400斤 双双被判处死刑
将毒贩送监的是他
把毒贩迎进门的也是他
丹东一名刑警第一次遇到毒贩时亲手将其送进监狱。然而谁也不会想到,当毒贩出狱时,这名警察竟亲自跑到其家门口。随后,该刑警出资,由毒贩制毒,联手开始了一段长达三年的“合作之路”,先后生产冰毒200多公斤。6月25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了此案的具体案情。
制毒大案涉案冰毒200多公斤
这起特大制毒案件在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中被提及。6月2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李晓林在通报去年涉毒案件审判情况时称,“辽宁毒品源头以广东、福建等地为主,本地制毒犯罪已经出现。去年,丹东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200多公斤,已被依法判处死刑。”
原本本地制毒案件在辽宁就极为少见,而且制毒数量高达200多公斤,这更是极为罕见。经记者多方调查,发现毒贩王某某真实姓名为王长平。出生于1960年的王长平,原系丹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2014年,王长平和他人联手制造冰毒案发而被开除公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长平等人制毒案发于丹东市。2015年4月17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长平等人死刑,因王长平认为判罚过重不服判决而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受理上诉后对该案进行了审理,2016年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获利后警察和毒贩按五五分成
知情者透露,原本王长平是一名称职的警察,曾侦办许多大案。2009年时,王长平侦办一起案件时发现韩学东制造毒品线索,将其一举抓获。经过审讯,王长平了解到韩学东掌握一手制毒技术,遂暗自留心关注起了韩学东的动向。
2011年6月,毒贩韩学东在监狱服刑一年六个月后刑满释放。据韩学东后来交代称,他回到家中时,发现当年抓捕他的刑警王长平等人正守在他家门口等他。见面后,王长平提出要和韩学东一起联手共同制造冰毒。对此,王长平辩称,此前自己并不懂制毒技术,是韩学东刑满释放后主动找到自己要一起制造冰毒。因经不住诱惑,最后自己才同意的。
尽管双方对谁主动找的谁、谁最先提出联手合作制毒的说法不同,但并不妨碍二人最终选择了联手。二人约定,由王长平出资,韩学东负责购买制毒的设备和原料,同时还负责冰毒的生产。获利后,双方按五五分成。随后,二人开始了长达近三年的合作制毒。
两省三处制毒骗村民说炼油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2012年年底,王长平和韩学东开始了共同制毒的合作。王长平选取的第一个试验制毒点,是在丹东某地半山腰的村民郑某的房子。郑某家是一个有五间房的简易院落。2012年底,王长平和韩学东租用他家东侧两间房用来做试验。试验的东西运来后放到卧室里,韩学东将一些化学物品放在烧杯里加热,做试验时散发出刺鼻的味道,韩学东对郑某谎称试验做的是一种能代替汽油的东西。
村民孙世福被叫到这里来帮忙,每月工资5000元。主要工作包括刷瓶子、拖柴火烧火,在院子里用直径约1.2米、深约1米的白钢锅烧开水。韩学东嘱咐他,对别人就说是用来做化妆品或炼油的。
2013年3月至8月,王长平、韩学东租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亿利沥青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并购买了苯丙酮、乙酸乙酯等化工原料和反应釜、蒸馏器等设备。韩学东、孙世全(孙世福的孪生兄弟)等人在这里生产出大量甲基苯丙胺晶体及苯基丙酮溶液成品及冰毒原液(苯基丙酮溶液),后被王长平驾车运回丹东。
这年春天,韩学东告诉王长平,有南方人投资170万元制造冰毒,韩学东购买了大量原料和设备到通辽制毒,生产量在300至500公斤。王长平先后从通辽拉回丹东不少冰毒存放在家。秋天,王长平租用位于丹东市振兴区的一处住宅,孙世全在韩学东指导下,将冰毒原液提纯出冰毒成品,后大部分冰毒被王长平运走,除去藏在家中的毒品,其余冰毒去向不明。
警察家中搜出20公斤冰毒
王长平等人最终案发,也是源自于丹东警方侦办的一起涉毒案件。通过这起案件,丹东警方顺藤摸瓜发现了王长平和韩学东等人的身影,遂一举将其抓获。实施抓捕时,警方从王长平家中和办公室搜缴出约20公斤冰毒。
判决书称,2012年底至2014年5月被捕期间,王长平伙同掌握制毒技术人员韩学东在丹东和内蒙古等三处制毒地点生产冰毒达上百公斤。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可以看出,王长平等人制毒数量最终被认定为200多公斤。
该说法也得到了多人的证实。王长平妻子杨某称,有天回家看见主卧阳台放了一些蓝色和粉色的塑料整理箱,约有10个。在收拾房间时,杨某发现整理箱里装有类似冰糖的白色晶体,颗粒大小不均匀。杨某询问王长平物品情况,王称是一种化学原料。
王长平承认,曾多次将家中200多公斤冰毒中味道较大的拿到孙世海家进行再次结晶去味,后自己还购买了压片机试图学习加工麻古(加工后的冰毒片剂),但未成功。王长平称,其制造毒品的目的是贩卖赚钱,但从毒品生产出来后一直没卖出过。
警察虽坦白但罪行严重被判死刑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底,被告人王长平与韩学东共谋制毒,约定由被告人王长平负责出资,由被告人韩学东负责制造。
法院审明,2014年5月22日,被告人王长平、韩学东、孙世全被抓获,在王长平住处及办公室、孙世海家中搜缴出大量白色晶体,经检验:白色晶体净重221709.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成分,其中含量在65%以上的净重221508.81克,含量在25%以下的净重201.09克。
经查,现有证据能证明被告人王长平向韩学东提供资金支持,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工明确,且制造出的毒品均由王长平所得,被告人王长平、韩学东均系主犯。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长平虽有坦白情节,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韩学东曾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刑,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长平、韩学东、孙世全共同制造毒品,数量大,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法院依法判处王长平、韩学东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世全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立军
沈阳警方斩断广东至辽沈的“毒道”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破公安部督办特大跨省贩卖毒品冰毒案。从辽宁、广东两地,将蔡某、卓某等1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冰毒16.53公斤。该案的成功侦破,彻底摧毁了一条由广东向辽沈地区大肆进行毒品交易的地下通道。同时,该案也是沈阳警方有史以来破获利用物流夹带方式运输、贩卖毒品个案现场缴获毒品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