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出首张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只是要求排污须申报登记,超标要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没有直接规定排污许可制度。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境内所有排污单位均要实行持证排污,对于无证排污,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为推动地方环境质量改善,近年来,调兵山煤矸石发电公司持续投入巨资进行环保节能技术改造,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和水资源循环利用; 现行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
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下,调兵山煤矸石发电公司成为我省第一家获得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兴奋之余,高国勤也感受到沉沉的压力:“这张排污许可证绝不是一纸形式,公司必须时刻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许可限值、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要求,严格按证排污,不能有丝毫的疏忽。”记者看到,和许可证一起发到企业手中的,还有一本厚厚的副本,里面既写明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也列明了企业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各类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总量。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环保部门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整治力度,并将按证排污纳入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违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限制市场准入、停止优惠政策等联合惩戒措施。
依照《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6月底前,我省将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中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