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委持续发力确保中央、省和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

12.01.2015  14:36

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之后,鞍山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面总结了5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全市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鞍山市民委积极作为,持续发力,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会议精神有效落实。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 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之后,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市民委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十项措施。市民委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会议精神,采取领导讲话原文学、重点问题辅导学、疑难问题讨论学、结合工作深入学等方法,使各级会议精神深入思想、融入工作。同时,市民委还将领导讲话印发成册,下发县(市)区民宗局学习,形成良性互动,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范围。 市民委把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通过市电视台播放会议盛况、《鞍山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会议主要内容、《鞍山民族宗教》连载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主要事迹、全市各民族乡(镇)、街道、社区利用橱窗、板报、展板展示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浓厚的舆论宣传网络。

三是制定措施,融入年度工作。 市民委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民宗局(社会事业局)以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谋划2015年工作,把会议精神、要求融入到全年工作当中,做到有思想、有目标、有抓手、有实效。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把推动民族经济发展、弘扬传承民族文化、落实民族法律法规政策、为民务实扶危济困落到实处。检查督导,明确职责,把阶段性检查与年度考评结合起来,注重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惠及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助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