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发现率”——广东使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五年综述
编者按
广东省质监局在全国率先对抽查公告表述进行改革,用“发现率”,围堵不合格产品,促进质量提升,从而带来质量监管理念和监管效能发生巨大变化。
《中国质量报》记者 沈 洪
对抽查公告进行改革的创举,起步于五年前。自2012年6月,广东省质监局在生产领域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再使用传统的“合格率”,而是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的公告方式予以表述。这项在全国率先对抽查公告表述方式进行的改革,当即引爆了舆论,引起业内、市场乃至社会上下的高度关注。
“发现率”,为什么要取代“合格率”?!
长期以来,由于质量监管模式滞后,普遍实施单一的以行政监管为主的市场监管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供应方和消费者需求方的权责关系,使企业的主体责任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因此,质量监管方式的创新,观念的更新,思想的革新,既关系着质监部门的监管能力,也关系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这就是抽查公告表述改革的动因“发现率”之发现,带来了质量监管理念的巨大变化,带来了产品监督抽查和质量监管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不仅推动了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将监督抽查重点放在主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提高了监督抽查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而且使各地监督抽查和监管的针对性更强、有效性更大、主动性更高,实现了用“发现率”围堵不合格产品,促进了产品质量提升的目标。
5年来,省、市两级财政支出监督抽查经费为3.58亿元,抽查128430家企业生产的187973批次工业产品,货值192.05亿元,发现不合格产品22479批次,省、市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分别为14.2%、11.0%,发现17.93亿元货值的不合格产品,通过有效的后处理工作,阻止企业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并流入社会,有效地防范了区域性产品质量风险。
5年前,由于社会普遍不清楚监督抽查“合格率”反映的是假定随机抽取的样品质量可代表样品同批次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样品数(批次数)占全部总样品数(批次数)的百分比,将监督抽查“合格率”的高低误读为被监督抽查产品整体的质量状况。这种监督理念,在产品总量不大类别不多的改革开放初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但是进入新时期,随着产品总量和产品类别急剧增大,这一表述已不符合产品质量监督的客观规律,不能科学反映产品真实质量状况,会因片面追求提升抽查合格率,客观上造成了这样的模糊和错误的概念,即:以“合格率”来衡量一个地区产品质量的整体状况。这一错误的概念,容易引导社会公众和舆论产生这样的错误认知,即:认为“合格率”低,皆因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所致,并使地方政府将“合格率”的高低,与所谓地方形象挂钩。
正是对“合格率”的误读,使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不敢正视,以经济发展为由掖着藏着,造成质量改进和质量提升停滞或缓慢。而一些地方的质监部门,不是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是片面追求甚至人为提升“合格率“,导致在产品抽查的计划安排、抽样方式、检验项目等方面,滋生了诸如选择性安排抽查计划、抽取样品,规避部分风险性较高的检验项目等等问题,从而失去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改变“合格率”表述带来的诸多弊端,避免监督抽查单纯追求“合格率”,从而提高地市质监部门查找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反应实际质量状况,广东省质监局通过建立用“发现率”评分标准的年度综合考核,使全省质监系统把监督抽查的工作重点转到了查找和发现问题上来,并进而促使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把眼光盯在了问题改进和质量提升上。
5年来,全省各级质监部门根据“发现率”的理念,着眼于监督抽查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到“五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产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儿童玩具、电器、家具等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防止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大对产业集群的产品抽查力度,防止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三是突出重点检验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和以往发现问题较集中的项目。四是强化对以往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加大抽查频率,倒逼企业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五是扩大抽检范围,提高了对小企业的抽查比例,使查找问题的导向性更加明确,促进企业重视产品质量。
“五个突出”不仅使有限的监督抽查经费用在重点行业和关系国计民生产品上,而且使全省质监部门更加主动、充分、有效地发挥监督抽查的作用,防止了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将以前的面面俱到监督抽查和检验,调整为查找行业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上来,使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更强。自采用“发现率”后,广东省质监局更加突出对风险产业、产品的监督抽查计划的安排,确定抽查产品、企业范围、检验项目,更有目标地去查找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行业,扭转了片面追求提升“合格率”的错误倾向。例如在对汕头市儿童玩具的监督抽查中,为查找儿童玩具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体现监督抽查更具针对性,针对个别企业使用下脚料生产玩具的问题,把抽查项目的重点放在材料卫生、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上,查清了玩具产业存在的关键性问题。
将以前的全覆盖监督抽查,调整为重点行业、产品监督抽查,使查找问题的主动性更高。自采用“发现率”后,在制定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时,改变以往的做法,侧重于抽查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对“发现率”低且质量稳定的产品适当降低监督抽查频次,使地方政府和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不再以经济发展为由而掖着藏着,解除了以往“监督抽查合格率等同产品整体质量状况”的思想包袱,而是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将全行业普遍监督抽查,调整为发现区域性质量问题和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督抽查,使监督抽查的有效性更强。采用“发现率”后,在选取监督抽查对象时,注重从查找行业质量问题入手,将抽查重点聚焦在产业聚集地,以消费者投诉质量问题多、媒体曝光不合格、往年国家和省抽查不合格、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质量不稳定的中小企业,以及有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为重点,进行跟踪抽查,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隐患,强化了质量安全风险,实现了“发现率”越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就越大的效果。例如,广东省质监局在查找儿童用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时,不是“普遍撒网”,而是将抽查的重点放在广州、佛山、东莞、揭阳市等儿童用品生产企业集中区,以及汕头市儿童用品质量问题多发区。
5年来,通过采用监督抽查“发现率”,不仅使质监部门的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目标更精准,整治问题更明确,而且实现了倒逼产品质量水平提升,促进了迈向质量时代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