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司机不签安全责任状不得参与春运

06.02.2016  09:46

  2月5日,记者从铁岭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切实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铁岭市要求参与春运的司机必须与运输企业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方能参与春运工作,同时铁岭市还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进行安全技术查验,合格的核发全省统一春运通行证标志。

  春运期间,铁岭市交警支队重点强化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联合交通、旅游、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有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组织运输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违法记分清查工作。

  据介绍,从春运启动至3月3日,铁岭市交警支队将重点加强对春节前返程高峰和春节后回程高峰的重点时段,平康、西开高速、102国道、105、106、301、302省道和新三线等重点路段和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切实加大警力投入,严格落实“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的巡逻勤务要求。其间,铁岭还将在全市开展统一整治行动,组织各县(市)区之间成立执法小分队,通过异地交叉互检方式,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管、严查、严治、严惩的工作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