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党组选人用人廉政承诺
15.07.2016 04: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抵制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良现象,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省司法厅党组郑重承诺:
一、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省委有关配套文件和厅党组选人用人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办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二、坚决整治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坚决做到在选人用人中不跑风漏气,不封官许愿,不帮他人跑官要官,不搞权钱交易,不接受吃请。
四、坚决制止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亲亲疏疏等不良风气,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
五、坚决执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人选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工作透明度。
六、坚决落实“四查核”制度(即查核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举报事项、身体状况),规范纪实管理,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与倒查机制。
七、坚决承担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请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监督。
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
2016年7月9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7.2016 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