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对监所执法进行专项督察
17.04.2017 15:4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3月31日,厅警务督察总队发出通报,对一季度以来警务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制度落实、警戒设施、队伍建设等3类11方面问题进行集中反馈,敦促各单位按照省委政法委“三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辽宁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先后到丹东、本溪、葫芦岛、营口、鞍山等地的监狱、戒毒场所,针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警戒设施的运维、干警队伍的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整体来看,各市司法局和各基层监狱、戒毒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监所内部管理,管好用好安防设施,积极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监所安全稳定。同时,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种种问题和不足,如:警械和工具管理不够规范、不按规定配带单警装备、个别干警对应急预案不熟悉、对犯人情况不熟悉,基础台账不健全、审批环节不严格等等。
通报要求:全省监狱、戒毒单位立即进行集中整改,举一反三地查找问题、制定常态化措施;狠抓队伍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督察工作,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开展一次富有实效的“回头看”活动。(田贵耕)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7.04.2017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