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各地以不同形式宣传首个宪法日
记者田丽华 崔振波 张海浪 王卢莎 郭宝平 孔爱群报道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全省各地纷纷行动起来,以不同形式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法官面对面给咱讲法,还能在QQ上视频,足不出户就能把法律的事儿弄明白,太方便了。”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沈阳市皇姑区妇联和皇姑区法院联合组织的“姐妹爱心联盟”在长江南社区开展面对面法律咨询与维权服务,一位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现场点“赞”。
为有效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各级妇联组织充分依托社区、村妇女之家和维权服务站,组织维权志愿者建立“姐妹爱心联盟”,常年举办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在抚顺县汤图乡鲍家村党群工作室,抚顺市举行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暨全市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启动仪式,8个公共法律服务站试点村(社区)正式启动。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现场进行宪法宣传,并就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鲍家村村民王顺喜说:“有了法律服务站,咱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维权,比以前方便多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承诺忠于宪法、守护宪法,坚定不移地弘扬宪法精神。参加活动的法官表示,一定要牢记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光荣使命,做依法治国建设的推动者,用公正廉洁的审判、严谨务实的态度和专业快捷的成效,为实现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筑起最后一道坚实的防线。
在法院“开放日”活动中,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参观法院软硬件及文化建设,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在丹东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举办2014年度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考试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全国“六五”普法统一读本,以及《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十余部法律的相关内容。全市共设250余个考场,1.5万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加考试,参考率达99.7%。
在阜新市,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也在这一天进入高潮,重头戏“法制大讲堂”活动将持续一个月。活动期间,阜新市将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法治报告会、法治讲堂、宪法宣讲、宪法宣誓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