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民生案件实行三个“优先”
7月29日,沈阳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十五项措施》。
这35项措施包括:全力打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加大经济犯罪侦办力度,稳妥审结行政案件,改革完善诉讼监督,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障经济结构调整,主推创新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深入推进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和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防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全力营造法治文明的社会环境,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简化公安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窗口服务质量,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等。
多项措施惠及民生
●对各类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认真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
●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审判组织,探索环保“三审合一”机制和法院间院际协调合作机制。
●妥善审理事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企业并购、企业负担、财税支持、融资借贷、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各类纠纷。
●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审查期由原来的十五日缩短为五日。
●加快执行财产查控网络机制建设,健全信用威慑和惩戒机制。
●对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实行实名制侦办,并定期筛选有影响、危害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重点打击传销、非法集资以及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
●加大对环境污染、危害食品安全等群众反应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
●加强对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商标权的司法保护。
●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及时受理、依法裁判涉及产品质量、流通服务、旅游消费等纠纷的案件。对容易形成热点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要加大审判力度。
●优先受理重点企业和重大经济犯罪举报。
●高效打击网络卖淫、网络赌博、网络私彩等违法犯罪活动。
●建立完善网上交通管理办事大厅、网上消防办事大厅,实行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在线办理等便民服务功能。
●实行市、区两级出入境窗口服务工作同标准运行。对具有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开学日期临近等法定紧急事由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
●对大型项目、工程和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实行居住证上门办理服务。
●在外资企业相对集中区域设立“外商服务站”,将多项涉外服务管理业务工作集中前置。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服务工作。
(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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