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华:引导合作社创新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全国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座谈会近日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强调,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扶持服务,引导和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农民合作社要顺应农业发展的新变化,体现时代的新要求,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助于促进多种形式规模化经营,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推进绿色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
会议强调,规范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只有抓好规范,合作社才能体现其自身的基本属性,始终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创新是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只有抓好创新,合作社才能不断增强创造力和感召力,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要坚持规范、创新两手抓、两促进,在持之以恒抓好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作社组织形式创新、产业业态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和支持方式创新,依靠创新驱动做大做强合作社。不管什么类型的合作社,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坚持合作社原则、受到农民群众欢迎,都要允许和鼓励,采取措施加以引导,让合作社成为农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激发农村创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会议要求,当前要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一是认真总结基层的鲜活经验,归纳概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的发展模式,加强宣传推广,让农民群众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将“盆景”变成“风景”。二是抓实抓好试点示范,稳妥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等改革试点,继续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深入解剖发展典型,带动面上工作。三是加快培养合作社带头人,将合作社带头人培养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储备一大批具有互联网思维、善于经营管理、掌握先进技术的带头人。四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开门修法,广泛听取合作社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出针对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建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现有政策,让政策的含金量充分显示出来,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合作社有更多的获得感。(摘自:农业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