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者是“保姆”还是“老伴”引争议
一处位于市区的承租房产,引发了一场连环诉讼官司。今年年初,市民徐丽(化名)将和父亲生前一同居住了7年的市民张大娘(化名)诉至法院,要求她腾退一套使用权承租房。徐丽称,张大娘只是为照顾父亲起居雇用的保姆,但在父亲去世后却拒绝搬出房屋。但张大娘却表示,自己并非保姆,而是和徐大爷共同生活于此,并以夫妻相称。只是碍于面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拒绝腾退房屋。经过市区两级法院二审,近日市中院做出判决:张大娘腾退这套承租房产。
一套房产引发诉讼
在向一审法院起诉时,徐丽称,自己1999年之前就和父亲共同居住在西岗区一处住房内。因为父亲年迈之后需要日常护理,经过父亲同意,她聘用了今年60多岁的张大娘给父亲当保姆,照顾父亲的生活。此期间,徐丽一直正常支付给张大娘劳务费用。
2006年,徐丽的父亲去世,去世之后她要求张大娘搬走,但她拒绝迁出这处房屋。多次协商无果后,徐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张大娘腾退房屋。
张大娘对此有完全不同的说法。她说,自己并不是徐丽口中的“保姆”,而是和徐大爷共同生活在一起,两人都已经以夫妻相称了。只不过碍于面子,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大娘称,自己这些年一直居住在涉案的这处房屋内,承租证也在自己手里,租金和水电费始终是自己在交。她认为,自己已经形成了事实租赁关系。所以不同意腾退房屋。
今年年初,西岗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涉案房屋承租人为徐丽,判决张大娘腾退房屋给徐丽。张大娘不服判决,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张大娘的上诉理由是:自己和徐丽的父亲本是夫妻关系,而且房屋一直由自己承租并交纳水电费。张大娘称,徐丽的父亲其实并没有生育子女,徐丽是其侄女。徐丽虽然在2015年3月办理了一份承租证,但一直没有在此居住,是空挂户口,且她在大连市内还有其他私有房屋居住,也不符合继续承租这套使用权房的条件。张大娘要求中院改判,驳回徐丽的腾退房屋要求。
而徐丽则辩称,自己是老人的亲生女儿。虽然房屋的老承租证一直在张大娘手中,但房产部门认定其非法占据房屋,给自己办理了新的承租证,并将房屋承租给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