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为改变农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问题 每村至少设3名交通安全劝导员
为了改变农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现状,大连市决定,今年10月底前在全市涉农地区乡镇设置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在行政村设置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消除安全隐患。
从刚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了解到,大连市的各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由镇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领导担任站长,交通安全管理站配置2名交通安全管理员,各村设置的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要配置不少于3名的交通安全劝导员,人员由村委会推荐担任。
各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日常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隐患,纠正、制止和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等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材料的报送工作,交通安全劝导员承担劝导、纠违、宣传三大基本职责。
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对所辖行政村内的驾驶员和车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好登记,督促本村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按期审验,防止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劝导本村村民尤其是中小学生不乘坐营运黑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无证和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规定,遇交通事故、冰雪、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重大安全隐患,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将及时报告,并在处置人员到达前要积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劝阻围观人员。对过往车辆做好安全提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处置人员到达后要配合开展后续的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农贸市场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每逢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针对农民赶集、探亲访友、聚会聚餐增多的特点,各镇、村将适当向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加派人员,延长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服务工作的时间。
大连市将保障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建设办公设施和装备资金落实到位,交通安全管理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按照每人每月500元至800元标准(参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解决基本经费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