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余家单位划入“限制用水”名单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彭跃东)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同时也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的起始日,主题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当天,在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启动2016节水宣传进校园活动。据介绍,在去年全市对日用水量5吨以上的1000余家非居民用水单位下达用水计划指标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下达用水计划指标2000家,到年底计划用水率将达到90%。
沈阳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16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5,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沈阳在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节水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沈阳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去年2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对日用水量5立方米以上(含5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单位、自建水源取水的用水单位实行用水计划管理。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应当缴纳2至5倍累进超计划加价水费。具体办法为:超计划用水10%以下的,超出部分加收一倍水费;超计划用水10%至20%的,加收二倍水费;超出20%至30%的,加收三倍水费;超30%至40%的,加收四倍水费;超40%以上的,加收五倍水费。
沈阳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在全市用水单位全面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去年,全市完成水平衡测试80余家。通过水量平衡测试,用水单位可掌握各类用水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分布及运转状态,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的定量关系,获取准确的实测数据。此外,水量平衡测试还可以依据掌握的资料和获取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评价有关用水技术经济指标,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并采取修复措施,堵塞跑冒滴漏,达到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的目的。
市节水办将把水量平衡测试同用水指标调整、节水先进评选等项工作结合起来。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减10%至30%的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节水知识进校园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徐娜、杜争华)3月22日,沈阳市水利局与沈河区长青小学携手开展节水知识进校园主题活动,宣传我国水资源现状及节约用水知识,培养小学生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影响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