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局长潘春吉等15名同志及消防支队受到市政府表彰

20.10.2015  09:32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9月28日葫芦岛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对“5.31”“6.21”两起建筑倒塌事故处置有功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表彰决定。

  葫芦岛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荣立集体二等功;副市长、局长潘春吉,消防支队政委李富、龙港消防中队指导员姚鑫、连山消防中队指导员王浩、高新消防中队陈喆等五名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北港消防中队指导员靳玉卓、龙港消防中队特勤班班长刘元杰、龙港消防中队特勤班副班长张永峰、龙港消防中队一班副班长朱国伟、连山消防中队一班副班长高原、连山消防中队战斗员范绍辉、海星消防中队二班班长顺布乐等7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消防支队司令部负责人徐建启、消防支队司令部副参谋长孙琰、消防支队司令部办公室主任曲鹏程等3名同志记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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