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所地方高校高职(专科)面向辽宁招收475名定向培养士官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丁宁) 6月13日,沈阳市招考办公布了《沈阳市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定向培养士官考生须知》。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7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国家核定的13所地方高校2017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辽宁省生源,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475名。
按照规定,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为2017年在辽宁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辽宁籍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者需要通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政治考核由沈阳市征兵办按照征集义务兵考核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统一填写《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体格检查由省征兵办于7月6日至7日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于7月9日至10日,在沈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市征兵办根据省征兵办计划安排,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省招考办依据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合格名单,从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院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试点院校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且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执行辽宁省有关加分、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生源数量仍然不足时,可调整到上线考生数量充足的省份录取。8月10日前,省招考办将录取人员名单抄送省征兵办。9月底前,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