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向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从2月1日起,沈阳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这是2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联合制发的《关于做好沈阳市援企稳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援企稳岗政策覆盖全市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只要企业在沈阳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沈阳市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即可申请稳岗补贴。
此次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时限较长,从2014年执行到2020年,长达七年时间。原则上,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规定时间内只能申请享受上年度的稳岗补贴。该措施不仅惠及面广、执行时间长,而且援企稳岗政策补贴比例也颇高。根据政策规定,补贴金额高达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为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早在2015年,沈阳市就已经在全市选取了10家企业试点施行援企稳岗政策。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受益企业之一。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公司有2100名员工。去年10月份申请了稳岗补贴后,12月份就得到了稳岗补贴130万元,为企业减轻了经济负担。”
据市失业保险中心综合部部长米宗杨介绍,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实行属地化原则,即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政策时限内到其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稳岗补贴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专款专用。市人社局会定期把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如何申请
援企稳岗补贴?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应到其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沈阳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也可在沈阳市人社网下载(http://www.syhrss.gov.cn/)。根据审批要求,企业应填写《沈阳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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