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皇姑分局全面推进1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20.01.2016 12:32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根据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结合《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沈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到2016年年底全部拆除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皇姑分局积极落实相关精神,下发《关于要求10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限期拆除的通知》。同时,加大对燃煤锅炉企业的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其中首府新区存在锅炉密集度高且该地域无供暖管线、无煤气管网、整体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且部分燃煤锅炉企业责任主体不明确,给锅炉拆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全面完成拆除工作,近日,皇姑分局商大为局长带领监察队员对该区域进行了调研,听取了企业关于锅炉拆除的相关意见,探讨进一步的解决措施,并对企业提出明确的要求,要在拆除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20.01.201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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