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9月30日前全部拆除10吨及以下及以下燃煤锅炉
29.04.2016 17:31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区221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区20吨以上(不含20吨)燃煤锅炉脱硫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29.04.201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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