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9月30日前全部拆除10吨及以下及以下燃煤锅炉

29.04.2016  17:31
      近日,2016年大东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确定今年9月30日前全区221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拆除。

  《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区221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区20吨以上(不含20吨)燃煤锅炉脱硫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