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扎滴流 咋还收3元“取暖费”?
感冒发烧去医院扎滴流,扎完才得知,这滴流钱里竟然被收取了3元的“取暖费”。这笔钱医院收得合理不?12月17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得知,医院已明确表示:退还患者交付的“取暖费”。
市民投诉:
3元取暖费依据何在?
“因感冒发烧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医院打点滴,每次收取3元取暖费,要求公开收取取暖费的收费依据。”日前,沈阳市民热线96123接到市民投诉,市民提出质疑:医院收取的取暖费根据什么文件收的?医院的取暖费难道也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吗?该市民认为输液大厅这种公共医疗场所的取暖应该是医院必须提供的配套服务,让交也可以,希望公开收费依据。
市民表示对此行为很不理解:输液被收取暖费,钱交得虽不多,但让患者心寒,若没有患者,医院就不供暖吗?如果医院收取暖费是应该的,那是不是患者去医院看病也应该先交水费、电费、照明费呢?向门诊输液患者收取暖费,是医院把本该自己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了患者。
记者暗访:
门诊收取暖费好多年了?
记者暗访了沈城一些医院,了解到的情况是:大多数医院对住院患者收取“取暖费”,称这是根据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取的。对于门诊大厅内输液收“取暖费”,一些患者表示惊讶:“从来没注意”“不知道。”另一些患者表示强烈反对:“通常输液疗程为一周左右,每次输液1个小时左右,却被收取暖费。相反,有些患者尽管不输液,但做各项检查一做就是大半天,却不收取暖费,这样收费显然不公平。”
在大东区人民医院输液大厅,记者暗访了医护人员。他们称,每位来输液的患者,每次都要收3元钱的取暖费,已经收好多年了。只要是供暖期就收,取暖费一项都是单独列出来的。另外,在沈城并非仅此一家医院收这个钱。
医院反馈:
更换系统保证退费
16日,记者得到来自大东区卫生局的反馈:经查,大东医院的收费标准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12年版)。具体细则如下: (1)编码:110900005项目名称:急诊观察床位费 说明:急诊观察床,按有关标准计价床位费,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算,不足12小时按半日计算。(2)编码:110700001项目名称:病房取暖费计价单位:日价格:6元说明:由各市物价、卫生部门制定、省管医院按当地价格执行。
据记者了解,由于急诊患者量逐渐增加。为保证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该院把输液大厅原有的治疗床减少,新增了一定比例的输液椅。经咨询大东区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关于输液椅的取暖费收费标准并无明确规定。
大东区卫生局对出现投诉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大东区人民医院进行彻查。医院对此问题也非常重视。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取消原收费系统,更换为新的收费软件。新收费软件将取消急诊室输液椅取暖费用,彻底让利于民。该医院已将收取诉求人的取暖费全部退还。
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唐葵阳
实习生杨汐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