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局部署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专项整治行动
02.05.2017 23:0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辽宁省局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去年整治工作基础上,今年继续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药品购进渠道、强化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提升药品陈列储存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开展进货渠道自查和检查,严格药品进销渠道管理,严格执行票据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账、货相符。
二是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重点对销售流向、票据、禁止现金交易以及销售数量与处方数量一致情况进行核查。
三是强化药品陈列储存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版药品GSP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配备冷藏、阴凉储存设施设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辽宁省局已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地考核评价指标,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品市场秩序。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二是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假药案件“三个一律”查办制度,并加强与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合力。三是加强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定期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扣分。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05.201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