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
09.08.2016 16:05
本文来源: 沈阳市公安局
2016年5月13日10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南市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十三纬路某交易中心门前公交车站有人被砍伤。接警后,南市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经了解,被害人张某某(男,30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在交易中心门前公交车站接电话时,一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向张某某讨钱,张某某未对其理睬,该男青年遂手持凶器将张某某的背部及右肘部砍伤,经司法鉴定两处均构成轻伤。案件发生后,和平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此案。警方通过大量走访摸排工作后,锁定一名男性犯罪嫌疑人,并于5月2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丁某(男,20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对在十三纬路某交易中心门前公交车站,因讨钱未遂,掏出随身携带凶器故意伤害张某某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丁某因故意伤害罪已被和平警方刑事拘留。
本文来源: 沈阳市公安局
09.08.2016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