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六旬老人将光明留给别人—器官捐献志愿者依照生前遗愿捐献眼组织

09.12.2015  14:01

          11月9日,红十字眼组织捐献志愿者李宝华去世,依照生前遗愿,成功捐献。作为盘锦市第四位成功捐献眼角膜的人士,李宝华老人的名字将被镌刻在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景观墙上。老人悄然离世,与世长眠的同时,将重见光明的希望留给在黑暗和病痛中挣扎的陌生人。
          李宝华出生于1952年,近年来受到糖尿病和心脏病的困扰,健康状况一直不是很理想。后期检查患上肺癌后,李宝华在治疗的同时,也产生了捐献器官的想法。据李宝华的女儿李昕回想,父亲生前,他的哥哥嫂子从沈阳赶来探望,无意中提到捐献的事,老人从此上了心。李宝华的哥哥嫂子都是沈阳市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早已签署了意愿书。平时也时常参与一些为纪念捐献成功志愿者的追悼活动。李宝华从哥哥嫂子口中了解到捐献器官的意义。老人当时没直接说出心里的决定,只叨咕了一句:“到头来一把灰,不如捐给有需要的人。”之后,老人托女儿联系了兴隆台区红十字会,在病床上签署了意愿书。11月以来老人病情迅速恶化,9日当晚安然离世,离开了挚爱他的亲人们。
          一个生命悄然离世,另一个生命却因此得到更加完整的机会。一场光明的传递随着展开。作为一名油田工人,李宝华不仅在年轻时为祖国奉献了智慧与汗水,“百年”之后,还为素不相识的人留下重见光明的机会。在辽宁省红十字会颁发的捐献证书中,赞颂李宝华老人无私奉献,捐献眼组织,恩泽患者,造福社会,崇高精神永远受到世人的尊敬和赞扬。老人为他人擎起光明,大爱永存。
          盘锦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史楠楠表示,李宝华老人作为我市眼组织捐献者,享受相关殡葬服务减免费用。李宝华的家人也为其申请了公益性墓地,老人的名字将被镌刻在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景观墙上,供市民瞻仰表达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