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治理目标:噪音70分贝以内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沈阳今年环境治理,提出了噪音分贝标准。
沈阳今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6分贝和70分贝以内,将对沈阳市噪声敏感区域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200家社会生活噪声源和10个封闭小区商业网点噪声源开展综合整治,并确保中高考期间噪声环境安静。
昨日,在沈阳市两会代表驻地,沈阳市环保局局长李超介绍了今年沈阳环保工作的重点及相应措施。
全市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内
今年,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
环境质量目标:力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十二五”规划》要求,辽河红庙子、浑河于家房、细河3个断面达到重点流域控制目标,支流河水质进一步改善;沈阳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6分贝和70分贝以内,稳定达标。
污染控制目标:对照2010年基数,化学需氧量削减2.5%,氨氮削减2.6%,二氧化硫(省管电厂除外)减排1.3%,氮氧化物(省管电厂除外)减排3.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达到87%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90%以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保持10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环境安全目标: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妥善应对各级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和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妥善应对环境舆情。
整治200家社会生活噪声源
2012年,沈阳展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必须要小于70分贝,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更要小于60分贝。
辽宁省健康白皮书对2013年全省的人口和环境状况统计显示,2013年辽宁省内14个城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2分贝,略低于2012年的54.3分贝。全省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较高的前5位城市分别是葫芦岛、辽阳、朝阳、阜新、本溪。葫芦岛的噪声平均值达到58.6分贝,比2012年增加了3.6分贝。噪声平均值最低的是盘锦,为51.7分贝,比2012年降低了2.7分贝。
沈阳平均值为54.3分贝,排在第6位。大连为53.7分贝,排在第7位。和2012年相比,沈阳、本溪、丹东、锦州、辽阳、朝阳、葫芦岛的区域环境噪音都有不同幅度的增加。
曾有新闻报道,在噪音达70分贝时,一般不会引起太大的问题,但当噪音超过70分贝时,就会引起人体的不适感。如果人长期在95分贝的噪声环境里工作和生活,大约有29%的人会丧失听力;即使噪声只有85分贝,也有 10%的人会发生耳聋;120~130分贝的噪声,能使人感到耳内疼痛。
在噪声污染治理上,今年,沈阳将从源头预防和控制噪声污染,跟踪并督促落实改、扩建及新建道路同时建设降噪工程,对沈阳市噪声敏感区域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200家社会生活噪声源和10个封闭小区商业网点噪声源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效率,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确保中高考期间噪声环境安静。
环保举措
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提升改造
在大气污染减排方面,将完善电力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等改造工程,推进集中热源替代工程,推进锅炉房拆小并大工程,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完成“十二五”淘汰“黄标车”整体任务。
在水污染减排方面,将推进西部二期污水处理厂投入稳定运行,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在固废污染减排方面:继续推进东药、沈化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拆除50座20吨以下锅炉房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今年力争完成沈阳抗生素厂、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的整体搬迁工作。
实施供热锅炉拆小并大工程。将热源结构调整作为工作重点,合理制定拆除小锅炉的实施方案和补偿标准;制定供热入网费管理实施办法,全市的供热入网费政府统筹归集、热源布局审批和联网等工作由市政府管理并具体实施;出台供暖燃煤锅炉审批限制政策和20吨以下锅炉不再新增供热面积相应管理办法,今年完成50座以上20吨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房的拆除联网。推进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燃煤锅炉房的拆除联网工作。
完成道义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
在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完成法库县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工程、道义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等16个项目,确保达到辽河“十二五”规划项目完成率不低于80%的国家考核目标。
进行细河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污水截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污染源监管,力争实现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巩固蒲河生态廊道水环境建设成果,进一步实施污水截流、污水处理厂扩容和补建工作;逐步推进存在直排污水的满堂河、北沙河、白塔堡河、八家子河等小流域治理。制定流域污染源整治方案,建立水污染重点源和风险源清单,开展重点源排污专项整治。
对卧龙湖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监测
在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浑南、沈北、于洪、苏家屯等区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工作;推进新民、辽中、康平、法库等地区加快启动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加强对卧龙湖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的监督监测,跟踪湖泊试点项目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