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关键词揭秘我省巡视工作运行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和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省委巡视组对省直7家单位进行常规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问题101个。今年将安排三轮常规巡视,并适时开展对2013年巡视过的16所省属高校、3个开发区和2个省直单位的回访巡视。
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利剑”作用日益彰显。那么,巡视组都有哪些职能?主要工作是什么?4月3日,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周力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两个层级: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组组成
人们经常感叹,县、市、省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和“一把手”依靠同级监督往往乏力,而来自上级部门的监督又往往不到位。巡视制度的出台,恰恰克服了对党的中、高级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普遍薄弱,甚至处于乏力状态的弊端。
巡视制度在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党委建立。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巡视工作就是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只有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负责。
组建巡视办公室和派出巡视组的具体工作由党的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共同承担。组织机构由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巡视组组成,属于正式机构。
我省巡视机构也有两个层级: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由5人构成。其中组长1名,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1名,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领导小组还有3名成员,分别由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和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构成了我省巡视工作的第一层级,是我省巡视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二层级为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正厅级设置,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同在第二层级的,还有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