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大孤山经济区分局“四个规范”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09.02.2015 17:5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大孤山经济区分局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建立了“征收+核查”的征管模式,并通过“四个规范”对矿产资源补偿费依法、依规征管。
一是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按照“企业申报--征收部门审核--企业纳费--上缴入库”的程序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细化征收各环节管理。
二是规范企业征收。实行矿补费征收与储量动态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把辖区内各矿山企业的矿补费征缴与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有机结合,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提供了更加准确、规范、合理的计量办法。
三是规范价格管理。征管人员通过深入矿山企业了解情况,准确掌握矿山企业的销售情况,并对矿山企业的申报销售价格与本地区市场价格相对比,准确了解销售价格。
四是规范入库管理。在征管工作中,认真加强入库管理,坚持足额征收、全额入库,实现了及时、就地、全额入库,实现了足额征收、应收尽收。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9.02.2015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