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张网”为校园安全“固本培元”
近日,省安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学校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坚决排除校园安全隐患,织密织牢校园安全网
10 个关键环节 编织校园综合治理安全网
各地、各学校 要 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和地处交通复杂路段学校的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管部门要加强对桥梁、隧道、道路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各学校 要 定期组织学校食堂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有关部门 要 加强水库、河道、水渠、渡口等危险水域管理,设置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要加强沟、塘、塌陷区、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要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醒家长履行学生在校外的监管责任。
各地、各学校 要 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
要 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标识,定期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
要 强化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全覆盖、全记录。加快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建设。严格落实门卫、巡查、值班值宿、出入证、请销假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要 对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逐一检查、检测和维修,确保校舍及设施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加强校舍等基础设施的排查,严禁使用D级危房。加强校园体育活动设施的检查、维保。定期开展用电设施和电网电路的安全检查。
对校园内的锅炉、电梯、实验设备、安防设施等特种设备, 要 按规定时限进行检测、维保。锅炉、电梯等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使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每天检查校舍通风、排烟管道等的情况;寄宿制学要加强学生宿舍夜间巡查。
要 推进警务进校园。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安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手机短信运营商的管理。在学校周边增设警示和提示标志、人行横道、信号灯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警校联动,持续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做到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要 广泛开展安全、法制等教育,推动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及干预工作;组织新任校长(园长)、教师和安全管理干部参加专题培训。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抓隐患整改 编织校园内部安全网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各学校要落实安全工作周检查、月排查,开学初和期中、期末集中检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
各学校要明确学生在体育活动、大型集会等方面的行为规范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级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对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严看死守;要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
抓应急管理 编织校园安全防范意识网
各学校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把组织应急演练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消防、拥挤踩踏、校车安全等灾害和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发生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
抓责任落实 编织校园安全联动网
各级政府要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把确保学校安全作为创建“平安辽宁”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协作联动机制。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校、到岗、到人。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纪律处理; 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因学校周边地区秩序长期混乱导致发生学校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和单位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刘飞 贾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