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共防共治医药商业贿赂
25.07.2015 14:2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省检察院、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和省政府采购中心日前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省开启了多方携手、共防共治医药商业贿赂新模式。
意见明确,在治理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上,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综合施治、共防共治、群防群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协调配合、信息联动、社会监督五方面,将成为共防共治重点。
我省将健全完善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实行诚信管理,加大对诚信企业的扶持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构建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新机制。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5.07.201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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