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困境儿童保障方案 残疾儿童可享15年免费教育
今后,沈阳的困境儿童将会得到更多关爱和保障。7月12日,沈阳市出台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困境儿童的生活、医疗和福利、教育、监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分类保障政策,其中对残疾儿童提供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
方案明确,困境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因家庭、自身、监护等原因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具体分为家庭困境儿童、自身困境儿童、监护困境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沈阳市规定,对于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比例上浮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残疾儿童,可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已纳入孤儿保障的残疾儿童不重复享受生活补贴。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于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障和福利保障方面,全额资助低保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对于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建立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免费手术、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教育保障方面,实施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免收残疾学生的杂费(保育费)、书本费、住宿费,按规定补助生活费,落实教育连续资助政策。保障孤儿从6周岁起接受9年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孤儿接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教育。对于在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就读的孤儿,免收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服务性费用,适当补助住宿生的生活费。
同时,对于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整合教育、财政、卫生计生、残联、街道(乡镇)等各方面资源,为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