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助学活动

15.07.2016  18: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会系统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农民工入会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为落实好全总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近日,省总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
  《通知》指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重点工作,关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整体工作实效。各级工会要认真研究部署、科学谋划、全面排查、精准施助,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和助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重点关注人群,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帮扶力度,把“精准”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就业和上学问题。  
  《通知》提出,要认真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分类帮扶,规范工作程序。一是全面调查摸底。结合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阳光就业和助学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帮扶档案,对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其中已实现就业人数、需要工会帮扶人数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确定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