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管理审批审核将全面理顺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
通知认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共有8个权力事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出口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审批、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批、废五金定点加工利用企业资质认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审核等。
多年来,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主要领导不重视,部门职责不清晰;权力运行不规范,审核过程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健全,审批监管不分离;管理队伍不得力,技术能力不支撑等现象,导致固体废物领域违法违纪、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呈易发高发态势,廉政风险加大。因此,加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显得十分重要和急迫。
通知要求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从理顺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权力运行机制入手,明确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不同层级的职责权限,全面落实“审管分离”,逐步将固体废物审批权和执法权交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在制度层面着力破解“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管多少”“管得不好怎么办”等现实问题,最大限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通知同时强调,要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审批审核流程,加大审批审核全过程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审批审核的技术支撑能力,全面加强审批审核的后续监督管理,及加快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第三方审核机制,加强对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管理,协助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涉假骗补行为,确保基金使用安全,发挥基金政策的环保效益。
据通知要求,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于2015年6月底前上报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