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欠交红利扣领导年薪

19.01.2016  10:59
  国企没有及时足额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企业负责人年薪将被扣罚,按欠交比例扣减其绩效年薪的2%-5%。省财政厅消息称,我省将对欠交国有资本收益采取硬措施。

  我省目前有省属国企20多家。2015年4月,辽宁省财政厅发布提高辽宁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通知,明确我省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收取比例上调后,按照四个大类执行。

  依据财政部2012年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国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第一类为烟草类,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为20%;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5%;第五类为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我省省属国企类型多为后四类,依据通知,4类国企税后利润向上普调5个百分点。

  昨日省财政厅对“国有资本收益”予以明确,“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根据有关规定,省直主管部门作为征收国有资本收益和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应组织所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为进一步提高省直主管部门和省属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意识,强化省直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我省对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实行“三挂钩”:

  1.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与企业经营者年度薪酬挂钩。对未及时足额上交

  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对企业负责人的年薪进行扣罚,按其欠交比例扣减其绩效年薪2%-5%。

  2.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与企业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挂钩。对未及时足额上

  交国有资本收益企业申报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均不予受理,一律不予支持。

  3.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与企业主管部门经费挂钩。对所属企业欠交国有

  资本收益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出国经费、不得采购车辆,部门经费也要适当削减。

  上述政策所涉“企业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党 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也在范围内。

  (记者 经淼)

大连持续增殖放流丰盈“蓝色粮仓”
大连持续增殖放流丰盈“蓝色粮仓” “十三五”期间水产品增产18.辽宁频道
棕榈油期权6月18日在大商所上市
棕榈油期权6月18日在大商所上市 成为我国首辽宁频道
朝阳高新区融入京津冀建特色产业集聚区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朝阳高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