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再次放权11项
    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在已经取消下放34项行政权力的基础上,该厅再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及备案11项,强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据国土资源厅最新下发的《关于简化和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显示,这次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减少用地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简化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取消原城市分批次用地报件中需要提供的项目用地评估等12件材料、原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件中需要提供的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等12件材料;同时还将征地补偿费预存到账证明及凭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筹备情况说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表和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说明等4项内容合并,申报用地时只要将有关内容在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等情况的报告中进行表述,有关材料不再要求分别提供。
    精简后,分批次用地报省审查和市级存档材料由原来的25件减少至13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由原来的30件减少至18件。
    据省国土资源厅征转用地管理处负责同志介绍,此次简化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就是要解决当前建设用地报批中存在的要件多、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通过提高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用地报批审查效率,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合法、合规用地,这对我省加快土地审批和加强用地保障,促进全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自“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开展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已累计取消下放行政权力45项,保留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仅为19项,并且实现所有审批事项进大厅。如今,用地审批时限已由过去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矿业权储量评审时限由原来的75天,变为现在的小型报告15天内办结、中型报告20天内办结、大型报告35天内办结。
(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