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完成乡级规划修改审查工作
28.10.2015 10:3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保障重点区域和项目用地需求,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有关规定,在南票区九龙街道、绥中县小庄子镇和前所镇在确保允许建设区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避让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修改方案经过听证论证、并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通过审查上报,市政府已批准修改。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8.10.2015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