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突出做好用地保障供应服务社会经济
截止2015年9月底,葫芦岛市(含绥中县)供应建设用地163宗,土地总面积254.6174公顷。按供地方式分:划拨土地72宗,面积105.5945公顷;出让土地91宗,面积149.0230公顷,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62宗,面积106.0956公顷;以协议出让土地29宗,面积42.9274公顷。按用途分:商服36宗,面积46.5971公顷;住宅用地33 宗,面积35.321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宗,面积69.11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2宗,面积61.5065公顷;特殊用地 2宗,面积4.2235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宗,面积37.800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0宗,面积0公顷;其他土地1宗,面积0.0549公顷。
全市供地总量是去年同期的0.4倍,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是去年同期的0.34倍。
截止2015年9月底,全市(不含绥中县)供应建设用地114宗,土地总面积187.2015公顷。按供地方式分:划拨土地48宗,面积68.0882公顷;出让土地66宗,面积119.1133公顷,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45 宗,面积79.9149公顷;以协议出让土地21宗,面积39.1984公顷。按用途分:商服27宗,面积37.3316公顷;住宅用地21宗,面积26.947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9宗,面积58.84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8宗,面积52.3879公顷;特殊用地2宗,面积4.22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宗,面积7.412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 宗,面积0 公顷;其他土地用地1 宗,面积0.0549公顷。
全市(不含绥中县)供地总量是去年同期的0.4倍,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是去年同期的0.3倍。
截止2015年9月底 ,市本级供应18宗,土地面积25.1813公顷。按供地方式分:划拨土地2宗,面积1.0845公顷;出让土地16宗,面积24.0968公顷,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10宗,面积19.7233公顷,协议方式出让土地6宗,面积4.3736公顷。按用途分:商服7宗,面积10.3471公顷;住宅用地2宗,面积3.0007公顷;工业、仓储用地5宗,面积8.891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宗,面积2.9419公顷。
供地总量是去年同期的0.2 倍,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是去年同期的0.4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