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年初以来,朝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责任担当,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等方面入手,努力做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全覆盖、严监管。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义务。为提高执法效能,本着“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全面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朝阳市国土资源局与所辖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签订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状。明确了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同时与基层国土所签订了巡查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巡查责任与义务。
二是公开通报,促使各县(市)区依法依规利用资源。对2014年国家例行督察整改及2014年违法用地实际情况,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公开通报。为未整改到位和违法用地严重地区政府敲响警钟。
三是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从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选择12起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其中,土地违法案件7宗,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面积1480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面积13137平方米,恢复土地面积1600平方米,罚没款23.5万元;矿产违法案件5宗,罚没款20.2万元。通过公开曝光,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县(市)区局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并通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2014年巡查工作,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局巡查工作新的办法和特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过督促检查,推动了各县(市)区局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规范开展。
五是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为各县(市)区局当好坚强后盾。对于12336举报和上级交办案件,支队派人实地核查,年初以来,共核查20余件;对各县(市)区报告的重大疑难案件,支队派人协助县(市)区局共同查办6件,直接核查立案4件。
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和打击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