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强化国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国庆节日期间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
一是严密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节日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大连市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检查、早预防,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药械安全事故。
二是大力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期间来连旅游人员众多、探亲访友、娱乐聚餐活动增多等特点,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食品方面:结合节假日食品消费特点,以节日食品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水产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米面等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专卖店、旅游团队接待、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区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全面督导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等制度的有效落实,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以销售量大、促销力度大及礼品装且声称具有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的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主要检查是否有盗用(套用)批准文号问题,标签、说明书使用是否有虚假、夸张或欺骗性文字等违法行为;以美容院使用的祛斑类、美白类、健美类、美乳类、祛痘类(抗粉刺)化妆品为重点,检查是否索证索票、产品是否具备有效检验报告、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具备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件等,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药品、医疗器械方面:检查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与药品质量、药品采购与验收、销售与售后管理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特别是检查国家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严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检查无证销售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对无证销售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经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安全消费提示,增强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值守管理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高度关注社会舆论,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国庆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