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开始确认 坐错考场应作记录

03.11.2015  13:32

  11月2日至11月7日16时,通过2016年公务员国考审核的考生,需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内容包含考试地点、考务费、更改错误信息等。记者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今年我省设置两个考试地点(城市),分别是沈阳和大连,考生可自愿选择。需更改考试地点的考生,可于11月5日、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缴纳考务费的确认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016年的国考被称为最严国考年,违法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于部分违纪违规行为也给出了认定和处理的尺度。在考试期间,考生携带手机且未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时,利用手机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等情形应按“手机使用”记录;手机铃音响(振动)等情形,可按“手机未使用”记录。关于坐错考场也给出了三种处理方式,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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