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9日起12处重点区域违停将被罚(图)

01.07.2015  12:05

  7月1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停车场周边违停车辆的查处。7月8日前,交警部门将粘贴黄色的《违法停车警示告知单》,这种警示告知单区别于绿色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只警告不处罚。7月9日起,12处重点停车场周边的占道违法停车行为将被处罚。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现场取缔、视频抓拍和强制拖离等方式加大对违停的处罚力度。

   12处重点区域周边占道违停将被处罚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抓住此次市容环境整治的有利契机,结合大连加快停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迅速调整了违停整治的重点和方式,在一方国际停车场等12处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设置违停标志等相应措施,对这些区域周边占道违停进行处罚。

  据了解,《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四章(主要任务)中第二节“加大停车设施管理力度”中明确提出,“严格设置占道停车泊位,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迎宾道路和人行步道禁设停车位,次干道慎设停车位,支路在保证动态交通的基础上适当设置停车位。所有停车场周边300米范围内严禁占道停车。公安部门要逐区逐片对夜间占道停车场进行梳理,制定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对乱停乱放行为严格管理。逐年减少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数量比例,最终取消占道停车”。因此,在当前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泊位供给突出矛盾难以在短期内根本解决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坚持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重点突破与全面整治相结合,对非法占用人行道(未施划停车泊位)、盲道、行车道和公交站点等严重妨碍市容环境和正常通行秩序的行为,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改善我市停车面貌。

   违法停车严重影响道路通畅将强制拖离

  为给市民一个缓冲期,交警部门自7月1日至8日,对于样板停车场周边试点路街范围内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行为先粘贴《违法停车警示告知单》给予警告教育,提示车辆当事人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场所(泊位),之后,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正式查处。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或转变:由过去的30条主干路街和旅游景观线路向兼顾公共停车场周边重点路街调整;由过去以现场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为主向现场取缔、视频抓拍以及强制拖离相结合转变,如违法停车严重影响道路通畅将强制拖离。由过去较少安排民警进行执法向每天组织多批次民警现场巡查和视频监控往复抓拍相结合转变。

   停车场周边300米范围内不设占道停车泊位

  不久前施行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大连城市建设描绘了未来3至5年的发展目标和整治任务。将按照“建管结合、疏堵结合、分期分批、分区分片”的思路,加快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周边300米范围内不设占道停车泊位。对于停车泊位严重缺乏的老旧区域,合理设置夜间占道停车场;加快新建停车场进程,逐步取消夜间占道停车场。同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停车场建设,用3~5年时间,实现“停车必入其位”、“一车配一位”,根本改善我市停车设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