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12.11.2015  13:32
   记者从广东省林业厅获悉,《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日前获批并实施,广东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根据《方案》,国有林场明确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对国有林场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广东共有国有林场217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为1117.2万亩,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7%。职工总人数31598人,其中在职9721人。
  广东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存在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发展陷入瓶颈等问题,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势在必行。此次改革,将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展开。
  《方案》明确,坚持国有林场改革的公益性取向,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组建经济实体,将经营活动交由经济实体负责;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对外出租的国有林地林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通过平等协商等方式提前收回已出租的林地林木。
  《方案》要求完善职工保障机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原则,多渠道解决就业,对国有林场富余职工通过购买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途径进行有效安置。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改革前编制内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低于原有水平。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据介绍,《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9月17日获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批复,是第一个省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记者  田建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