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连续三月在高位运行或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

01.01.2015  09:08

如果油价连续三个月在高位运行

沈阳有可能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

  持续三年终得取消,燃油附加费是否彻底告别沈城的历史舞台了呢?

  按照规定,当市区营运的出租车日增加支出连续3个月超过20元时,则需要加收1元/次的燃油附加费。但如果出租车日增加支出连续3个月低于20元时,就要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根据测算,燃油附加费收与不收的临界值就是93号汽油的价格在7.2元/升的时候。

  现在,沈阳油价连续三个月在7.2元/升之下,沈阳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而如果油价恢复高位,并连续维持三个月,那么沈阳也将恢复燃油附加费的收取。

  以下城市,曾恢复或上调燃油附加费

  昆明,2009年7月,燃油附加费由0.5元/次涨到1元/次

  赣州,2012年8月,恢复收取1元/次燃油附加费

  九江,2012年9月,恢复收取1元/次燃油附加费

  新余,2013年5月,恢复收取1元/次燃油附加费

  青岛,2013年9月,恢复收取1元/次燃油附加费